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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的因公受傷時不要用IC卡掛號    以免權益喪失
欺瞞百姓的勞健保規定 (非常重要存起來不要刪)  


受傷~不要使用健保卡    可能不知道的勞健保規定  !  
因公受傷,要用 勞保住院,勿用健保, 權利是給知道   的人,如果您不知道或晚知道,吃虧多大您知道嗎?!台灣勞、農、公保共一仟多萬人,您或您的親友客戶,下列情形可領給付,如何申請才能領到錢,怎樣申請才能合法領到最多錢?


勞保局通常會告訴您不能申請。
因為勞保局第一線的櫃台員?
帢給q話的人,他們有的不懂,有的是立場與您相反,當然說法有所不同。
所以請大家要找有專業知識的人士幫您的忙,以免權益受損。


中風、老年癡呆症、植物人及精神病等障害最多可領240.6萬元。
臉上有疤痕,最多領72.19萬元,鼻子塌陷 ,失去嗅覺,最多可領 44.1萬 元。  
喪失生殖能力如切除子宮、睪丸等最多32.08萬元。
意外事故牙齒掉五顆以上,最多32.08萬元。    
肺、肝、胃、腸、胰、脾、腎、膀胱等內臟機能障礙,最多 240.6萬 元。    
言語機能障礙,講話不清楚的,最多200.55萬 元。    
耳朵重聽,最多128.35萬元;視力模糊 ,最多200.55萬 元。  
手或腳喪失機能或殘缺,最多200.55萬元。(不一定要殘缺)    
脊柱畸形、障害、駝背者,最多可領88.2萬元;長短腳最多可領56.1萬 元。  
父母配偶子女死亡(含出生即死亡 ),最多可領12.03萬 元。    
因公受傷或上下班途中受傷,不一定要住院,門診復健期間每月最多可領 30,380元,最久領2年;普通傷病住院期間每月最多2.07萬,最久領1 (只有勞保)    
1.
公傷傷病給付:要件是  
(1)
因公受傷或上下班途中受傷或職業病
(2)
正在住院、門診、復健  
(3)
未取得原有薪資,給付標準是自事故第4日起按平均月投保薪資70%給付,第2年仍在治療中者降 50%,以 2年為限。
2.
普通傷病給付:要件是  
(1)
普通傷害或疾病  
(2)
住院  
(3)
不能工作  
(4)
未取得原有薪資,可自住院第 4日起按平均月投保薪資50%,每半月給 1次,也可在出院後一次請領,最多可領6個月,但事故前年資已滿1年者,可續領6個月。(但需無法請領到原工作單位薪資,並於第四日起算 )    
附註:未取得原有薪資是指未取得原有100%的薪水,在領傷病給付或住院期間依勞保條例第 18條規定  被保險人部份的勞保費免繳,勞保年資照計。  
60
歲以前退保未領老年給付,雖超過2年仍可領。  
健保實施後農保生育本人少發1萬,配偶少發2萬,流產少發1萬,可申補。  
新公佈洗腎換患者最多可領 58.81萬,歡迎洽詢。    


死亡
1.
本人普通事故死亡:  
(1)
喪葬津貼  5  個月  
(2)
投保年資1年以下者加10個月遺屬津貼,年資12年者加20  個月,年資2年以上者加30個月。    
2.
本人公傷事故死亡:  
(1)
喪葬津貼  5  個月
(2)
不論年資均另加  40  個月遺屬津貼。      
3.
配偶或父、母死亡:  
3個月喪葬津貼。未滿< /SPAN>12歲子女(含剛生即死)死亡 1.5< /FONT>個月,滿12歲子女死亡 2.5個月。  
PS 
:遺屬津貼請領順位  
(1)
配偶子女(2)父母(3)袓父母(4)孫子女或(5)兄弟姊妹(4)  (5)均有 "專受其扶養之的限制,

要小心,否則只能領喪葬津貼 。


殘廢
分成 15 160項給付1-40 個月因公加5成,由醫師認定自認殘日起2年得請領衛生署84日規定領殘後, 因同一傷病之併發症及再復發可健保住院 。
記得因公受傷,要用勞保住院,勿用健保,請收到 mail告訴將此訊息告訴大家。


勞保    醫療權益    
(1)
普通事故醫療與  
(2)
職災事故醫療,健保實施後只剩  
(3)
職災醫療,因此勞工,如果因公受傷,仍可使用勞保門診與住院,必須到勞保局拿門診或住院單,如此可享:
(1)
免自付額(2)不必轉診(3)往後領取傷病給付較高< /SPAN>(4)門診或復健期間亦可領傷病給付。

  
切記!因公?傷不可使用健保卡,以免吃虧。  


可參考以下網站內容:<<http://home.pchome.com.tw/soho/sevenhills/>>  
資料來源 : 中華民國社會保險協會理事長張智雄  


勞農保之家<<http://members.xoom.com/sanbin/index.htm >>


080
勞基資訊網<< http://www.taconet.com.tw/LIFE080/>> 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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